沙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冬春季节疫情防控期间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冬季、春季是各类常见传染病的流行季、高发季,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重要的“窗口期”,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来访群众遵守以下规定:
1.携带身份证实名登记,出示个人健康码;
2.自行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接访场所。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3.如近期有出入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请自觉落实隔离及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否则不得进入接访场所;对从疫情发生城市低中险地区和“应检尽检”入(返)沙等重点人员来访者,应提供抵达目的地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疫情防控结束前,请勿采取集体访形式,若确有共同诉求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选派5名以内代表反映问题,避免长时间、小范围聚集;
5.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接访场所的人员疏导和分流,防止人员聚集风险。
我局将根据疫情情况及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发布接待工作新的有关要求。
感谢您对沙县信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建议信访群众以下三种反映诉求:
1.网上信访
网址:http://wsxf.fj.gov.cn/~smsxwsxf/index.do
2.微信信访
使用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建信访”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信访”投诉请求并提交。
3.来信信访
以信件反映信访诉求,邮寄:沙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地址:沙县府前中路87号,邮编:365050。
沙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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