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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章刻制服务项目入驻窗口公开招标的公告

来源: 沙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对印章刻制服务项目入驻窗口进行招标。

一、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沙县注册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具备沙县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公章刻制;

2、投标人在沙县有经营印章刻制的场所、设备和人员。

二、招标方式

本项目入围1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入驻期限自入驻之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三、公告时间

2021125日至2021129

四、公告地点

沙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报名时间

2021125-2021129

六、报名地点

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业务科(沙县金鼎城154楼),正常上班时间。

七、招标说明

1、投标方结合市场行情,仅对单位公章和税务发票专用章出价,铜章每枚50-180元范围内;光敏章每枚30-120元范围内自行报价,且光敏章价格须低于铜章价格。中标候选人入驻窗口后,其它印章的刻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

2、投标方对单位公章、税务发票专用章需进行报价,不得出现多报漏报现象,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方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金额大写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固定不变价,即在入驻窗口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5、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进行虚假投标,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印章刻制报价一览表、设备清单一览表及设备、场所实物照片的打印件及报名回执单等。投标人将投标资料统一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外层包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等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1251500。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办理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招标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随身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授权)原件到场并签到,否则可按弃权处理,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开标时间: 202125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

3、开标程序如下:

1)由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2)由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的有关单位人员名单。

3)按提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进行验证。

4)按提交投标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5)由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定标。

6)编写评标报告。

十一、评标小组:

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成员3人。

十二、投标文件评审: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供在沙县注册的且经营范围为印章刻制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沙县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的;

2、投标人未提供在沙县经营印章刻制场所证明的

3、投标人未提供设备清单的;

4、投标人提交的印章刻制单价超出招标方设定范围的。

十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以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上下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绝对数相同时,以评标基准价下线低价方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多个中标候选人时,采取简易摸球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四、中标公示:

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单位重新组织二次招标。公示期间,招标单位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件、场所、设备进行核验,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十五、签订确认书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五日内签订入驻确认书。中标人逾期未签订确认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六、中标入驻窗口要求

1、防伪印章制作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和检测方法。

2、公章刻制企业本次入驻时间自2021218日至 20211231日止。

3、中标单位须指定专人入驻沙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做好公章刻制服务,实行统一着装,费用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入驻人员相对固定,非特殊原因中途不得调整。

4、中标单位应入驻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刻章服务,备足印章刻制所必须的铜质及光敏材料,满足申请人刻章的需求,并按照企业市场准入并联审批要求,在营业执照出证的同时,完成印章刻制,印章与营业执照一并在窗口交付申请人。

5、中标单位要遵守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中标单位如不落实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心将取消其入驻资格;如被省市督查通报,将直接取消该公司入驻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该公司承担,相关规定要求在入驻确认书中予以明确。

十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文铭        联系电话:0598-5835110

 

 

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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