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明生态新城市委党校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告

日期:2021-04-01 17:37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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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编制了《三明生态新城市委党校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并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现将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沙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三明生态新城,总规模23.638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农用地9.1058公顷(含耕地3.8462公顷),建设用地14.2742公顷,未利用地0.2582公顷。本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2021年至2023年)。 

  二、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中的公园绿地、城镇道路用地的公益性用地面积为13.1979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规模的55.83%,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规定的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三、合规性情况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纳入沙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情况。 

  四、必要性情况 

  生态新城着力打造文旅康养、教育培训、商贸金融、生态宜居等四大产业板块。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强化用地管控,促进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有效保障生态新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促进产城融合,落实低碳生活发展的需要;也是提质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优化基础设施配套的需要。 

  五、效益评估 

  社会效益。可加快推进打造绿色、低碳、宜居的生态新城,充分发挥生态新城片区交通区位等优势;可切实改善成片开发范围内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提供便捷的、优质的生活生产配套设施,切实保障公共资源配给;项目实施可提供就业岗位、创业机会;进一步提高土地规模开发、集约节约利用。 

  经济效益。带动周边产业与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新城产城融合发展,进而做大做强沙县中心城区经济增长极,可显著增加财政收入和营业税收。 

  生态效益。本方案拟建项目严格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可切实保护现状森林资源,有效维护好生态新城的自然绿地景观,凸显生态环境优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有效保障新城绿色发展。 

  六、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 

  七、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沙县建国路10号沙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5825427 

    

  附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沙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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