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路南侧F-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为提高城市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城市人民了解城市规划,参与、监督城市规划的审批,遵守城市规划,实现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路南侧F-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 公示内容:
在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对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路南侧F-10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控制的建筑高度进行变更:
变更前:建筑高度<80米,并满足区域航空管制要求。
变更后:建筑高度<100米,并满足区域航空管制要求。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件。
二、市民权利:
1.对公示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
3.市民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进行反馈。
三、反馈方式:来信来访。
联系单位: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五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编编码:365050
咨询电话:0598-8862816
邮箱:1920570166@qq.com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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