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沙县金泉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21日,我局接受了关于三明沙县金泉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0598-5823972
通信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3楼
邮 编:36505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三明沙县金泉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鉴定书编制单位 |
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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