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

日期:2022-04-02 17:28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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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4.6903公顷。

  2.征地范围: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沙县区凤岗街道垄东村、水美村,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凤岗街道垄东村、水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需要,符合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城乡规划和《三明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5日由沙县区凤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凤岗街道和垄东村、水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由征地单位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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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规划选址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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