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乡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02 08:57 来源:沙县南阳乡
| | | |
2017

11月02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阳乡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G1007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南阳乡罗岩山农业专业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村镇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环闽邀招【2017】第059810079 

  2、招标项目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机电工程 (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一个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有权部门(如电力部门等)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需分别提供光伏板、逆变器生产企业的产品使用授权书或证明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 11月2日至2017年 11 月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沙县总工会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 15 15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的形式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600元(壹万叁仟陆元整)投标人无论投几个合同包,只需提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但只能成为一个合同包的中标人(即被确定为1个合同包的中标人,将自动放弃后续合同包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 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沙县总工会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2017年11月9 日上午11点30分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沙县人民政府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南阳乡罗岩山农业专业合作社 

    址:沙县南阳乡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50590171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沙县总工会四楼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18065799035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报价 

安装地点 

质量要求 

1 

南阳乡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00KW 

68万元 

(6800元/KW) 

南阳乡集镇  

详见招标 

文件 

2 

105KW 

71.4万元(6800元/KW) 

南阳乡周边 

  注:1、投标人可选择对南阳乡机关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二个合同包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包;被确定为1个合同包的中标人,将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开标顺序:从第一合同包至第二合同包顺序开标。 

  2、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光伏发电部分以成交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最终确认的建设规模据实结算。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业主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勘查、设计、材料(含辅材)、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税收、售后服务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以及相关规定须交纳的其它费用等。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应列出产品的单价。(以上相关费用在报价明细表中单列,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报价应包括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采购和施工条件,不得在中标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