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凝翠阁)招标的公告
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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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凝翠阁)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6】基字10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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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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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沙县沙溪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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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凝翠阁约498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3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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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凝翠阁)的施工,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980平方米,故确定为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其中仿古建筑工程大型项目规模为:单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980平方米,故确定为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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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0861242元(含暂列金13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852867元(其中石栏杆 1336534元,天棚彩绘307865元,二层展厅京砖2084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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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4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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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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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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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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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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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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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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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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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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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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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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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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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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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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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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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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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闽建建【2017】5号文关于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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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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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照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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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 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8 年 1 月 19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2018年 1 月19 日交付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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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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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保证金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409158434721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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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2 月 6 日 0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沙县新华都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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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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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沙县凯旋国际对面,邮编:365050
电话:18020830859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总工会四楼,邮编:365050
电话:18065799035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96531230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沙县县政府、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41453、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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