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花园周边路网建设项目用地)

日期:2021-09-30 16:47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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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已于2021年3月1日发布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花园周边路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地土地的范围、目的 

  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花园周边路网建设项目用地,拟征地面积:1.7022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空地,西至道路,南至金泉花园小区,北至金泉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虬江街道金泉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花园周边路网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只涉及征收土地,已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由虬江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三明生态新城金泉花园周边路网建设项目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虬江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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