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三明市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汇嘉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11月25日,我局接受了三明市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汇嘉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26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98-5823972
通讯地址:沙县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3楼
邮编:36505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龙汇嘉华项目 |
建设单位 |
三明市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疆拓水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 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八闽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沙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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