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砂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为保护水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安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物多样,遵循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规划原则,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沙县高砂镇渔溪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进行规划,岸线规划对科学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防洪、水生态及水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本次岸线规划范围公布如下:
本次规划范围为沙县渔溪,起点位于沙县高砂镇柳源村,终点位于渔溪与沙溪汇合口。规划河段全长为9.4km。
本次共划定河道岸线22.1km,其中左岸河道岸线长11.1km,岸线桩号AXZ1~ AXZ113;右岸河道岸线长11.0km,岸线桩号AXZ1~ AXZ112。规划范围为以河道岸线为基线,向背水侧外扩15m(每一岸)作为河岸生态保护蓝线。
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