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详细]

  (一)办公室(党委办)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实施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综治、信访、督查、精神文明、效能、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基建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牵头管理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相关工作。承办人民武装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政策法制股)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集... [详细]

  办公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月池路18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598-5856169
  负责人姓名:黄长春(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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