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区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和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乡镇区域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组织编制城乡供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 [详细]

  (一)办公室(党委办)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保卫、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有关制度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职工教育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的应诉、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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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禹德大厦14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598-5822269
  负责人姓名:黄年旺(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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