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日期:2017-01-17 09:25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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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农业部认定,沙县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全省共有5个县(区)入选,系全市唯一。主要做法:一是抓制度建设。修订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规定,建立村民小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加强专项款和项目的管理,完善村干部差旅费报支标准和方法。二是抓规范使用收款票据。发放专用收款票据准购证,村集体凭该证领用统一专用收款票据,并执行准购核销制度。三是抓财务检查。每年开展1-2次村集体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6年,已发现问题13项,涉及金额6万多元,实地盘点和通报出纳超限额村6个。四是抓登账和公开。网络监测各村账目和财务公开情况,发出整改通知12份,对整改不力的村进行通报。2016年,村集体财务登账率和财务公开率均达80%以上。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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