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个结合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创建工作
一是与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相结合。将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作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评定的重点内容,提高未落实单位的风险等级。二是与日常行政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明厨亮灶”工作进展缓慢的学校食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与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相结合。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是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明厨亮灶”工作列入2017年度县对乡(镇、街道)绩效考评项目,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将予以扣分。五是与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相结合。县电视台对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创建工作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县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工作进度,接授社会监督。目前,全县90个学校食堂已有82个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创建工作,占全部学校食堂的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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