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河流水质稳步提升 基本实现总体目标

日期:2019-02-11 08:25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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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我县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县所有河流水质稳步提升,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

  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一年来,我县全面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架构、五级河长的长效管理机制。目前全县设立县乡河长103名;村级河长243名。县级湖长7名,乡级湖长82名。并聘用河道专管员174名,建立河道专管员队伍,按照“一日一巡”的原则,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每条河有人巡查、有人清洁。1至12月,河道专管员自处理零星事件12297件,巡河上报事件1875件,均能按要求在当天安排处置,处理率达100%。

  在创新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制度的同时,我县还重点推进生态综合执法改革。将生态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治水“八大创新”工作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截止去年底,生态综合执法局已开展执法巡查220人次,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非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91起,查处行政案件66起,给予行政处罚81人,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我县还举办“世界水日”护河行动,组织党员、职工和青年志愿护河队开展爱河护河活动;制定河长制进校园方案,向全县3万多名小学生分送河长制宣传垫板。实行企业主动认领河段模式,开展增殖放流、河道清洁、区域巡河等活动。

  2018年,我县主要流域水质Ⅰ~Ⅲ类水比例、小流域Ⅰ~Ⅲ类水比例、饮用水水源水质Ⅰ~Ⅲ类水比例以及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大部分湖库水质优良。实施河道生态治理143.4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6万亩,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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