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公告(沙肺炎防指〔2021〕7号)

日期:2021-03-09 09:39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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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各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春运已经结束,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恢复沙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沙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开放相关场所、恢复相关活动。1.各乡(镇、街道)圩日恢复正常经营活动。2.景区景点、宗教场所、影院、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社会麻将馆、KTV等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论坛、讲座、会议,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3.酒店、餐馆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宾客名单备案的前提下,可正常举办宴席、聚会。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1.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卫生整治、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扫码验码等防疫要求。2.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护意识,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出公共场所主动扫码亮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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