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关于省内重点地区入(返)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09-17 17:24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 | | |

  8月25日以来,有莆田市高中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入(返)沙人员须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对莆田市低风险区域入(返)沙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

  8月29日以来,有厦门市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入(返)沙人员须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有厦门市思明区中华街道、筼筜街道、莲前街道旅居史入(返)沙人员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有厦门市低风险区域旅居史入(返)沙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方可解除。

  9月1日以来,有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旅居史的入(返)沙人员须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有泉州市泉港区旅居史的入(返)沙人员须落实居家健康监测14天,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有泉州市其他低风险区域入(返)沙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就近到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报告所在社区、单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必要外出时应做好规范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以上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实时更新,有相关旅居史的人员按相应措施落实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时间自离开重点地区时间起算,对居家医学观察对象要严格评估其居住条件,不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三明市沙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