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沙县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政策
一、2021年出台招生政策的依据和招生原则是什么?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精神,制定我县初中招生政策。招生主要原则是免试入学原则、划片招生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在充分调研、召开听证会,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县招生委员会讨论研究,形成今年的招生文件。
二、2021年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1.沙县一中分校招生片区有变化。由于将沙县六中招生片区调整一部分给沙县一中分校进行划片招生,2021年沙县一中分校的招生片区有变化。
2021年沙县一中分校招生片区如下:
①长泰南路至长泰北路以东,畔溪桥、城东小区(不含)、虎岭小区(不含)以北,城东东路以东,新城东路以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祥和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③长泰南路、华山东路以东,畔溪以南,城东东路以西,新城东路以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2.沙县六中招生片区有变化。由于将沙县六中招生片区调整一部分给沙县一中分校、沙县三中进行划片招生,2021年沙县六中的招生片区有变化。
2021年沙县六中招生片区如下:
①长富南路以西,金沙西路延伸至长深高速公路以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三官堂路、长富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北,建国路、长泰南路、长泰北路以西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③建国路、长泰南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北,祥和路沿新城东路、华山东路以西,华山东路与长泰南路交汇点以南等凤岗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④与沙县三中共同片区:长富南路以西,空腹岭路沿莲花北路、思敬前路以东,金沙西路以南,新城西路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3.沙县三中招生片区有变化。由于将沙县六中招生片区调整一部分给沙县三中进行划片招生,2021年沙县三中的招生片区有变化。
2021年沙县三中招生片区如下:
①邮电大楼(含)沿凤凰山北面山脚至国安风情街路口、沿陈罗坑路至站前大道以西,沙溪河以南等虬江街道辖区村(居)委会、社区、海西生态新城的小学毕业生,含水南村、陈罗坑村、月池小区、水南1号新村、老虎山安置区。
②采石场以东,古县以西(含古县村),沙溪河以北,鹰厦铁路以南等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③采石场以东,鹰厦铁路以北,三官堂路以西,新城西路至采石场以南等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④采石场以东,空腹岭路沿莲花北路、思敬前路以西,金沙西路延伸至长深高速公路以南,新城西路至采石场以北等村(居)委会、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⑤与沙县六中共同片区:长富南路以西,空腹岭路沿莲花北路、思敬前路以东,金沙西路以南,新城西路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4.沙县一中初中部:暂不招生。
5.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方式有变化。
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租住地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如果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数超过剩余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三、如何理解沙县三中与沙县六中招生共同片区?
沙县六中与沙县三中共同片区招生方式如下:
1.所有小学毕业生(片内生)均可到沙县三中入学。
2.“有房有户”的小学毕业生,可到沙县三中或沙县六中入学;其余片内生自愿报名,报名数小于等于所报名学校剩余的学位数时直接录取,报名数大于所报名学校剩余的学位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剩余的片内生直接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四、沙县一中分校2021年9月还未建成,2021年招收的学生在哪里进行上课?
2021年沙县一中分校招收的七年级新生,暂时寄在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内上课,待沙县一中分校建成后,再移至沙县一中分校办学。
五、2021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如何?
2021年秋季城区各初中的招生计划如下:
学 校 名 称 |
班级数 |
学 校 名 称 |
班级数 |
沙 县 三 中 |
14 |
沙 县 六 中 |
14 |
城 南 中 学 |
14 |
沙一中分校 |
12 |
合 计 |
54 |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生额如何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初中学校起始年级严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50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时,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扩大班生规模。
七、片内生如何认定?
片内生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新购商品房、租住公房公租房廉租房共5类学生。
1.有房有户。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共有房产的产权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下同),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一致。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有户无房。(1)小学毕业生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提供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备查。(2)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沙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但小学毕业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有房无户。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居住地。提供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新购商品房。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县房管所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县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县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八、政策性照顾对象指哪些,如何入学?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政策照顾对象有: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4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可根据其居住片区,结合家长要求安排就读学校。
九、居住小产权房如何认定?
由城区街道下属的村(居委会)建设的改善居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企业、管委会开发的具备人员集中居住、生活区配套服务设备设施齐全、具有物业管理等社区功能的集中居住小区认定为小产权房。公司、企业等供内部职工居住的职工宿舍、单体楼房不认定为小产权房。
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并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一年以上,经学校入户调查确认,提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户口簿、近一年水电费缴费凭据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十、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认定?
1.经商办企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县外提供,居住未满六个月的可待六个月满后提供,下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十一、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时,如何进行调剂?
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沙县一中分校招生中若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时,可根据学生相关条件及意愿,由县教育局结合实际进行统筹,在上述四所学校间进行调剂。
十二、入学报名时要提供哪些材料?
1.户口簿、居住证等。
2.房产证明: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等。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不作为划片依据。
3.营业执照、用工合同、自由职业证明等。
4.《2021年沙县初中招生登记表》、《2021年沙县初中报名资格审核表》。
十三、如何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
新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细分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居住小产权房、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8种,请家长根据各自情况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审核材料和上交存档材料。
十四、城区初中各类别学生是按什么顺序招收的?
先招收片内生和政策照顾对象,学位有剩余再招收居住小产权房学生,还有学位剩余则以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五、报名审核时提供虚假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只能根据类别划分及招生片区到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如提供虚假证明,或到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该片区入学资格及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由县教育局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初中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十六、在外务工沙县户籍子女如何返乡入学?
在外务工沙县户籍子女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应的材料到片区学校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十七、如果错过了报名时怎么办?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指定片区学校进行审核报名的,统一到县教育局中教股补报名,并由县教育局中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学校就读。
十八、2021年招生咨询、监督电话是多少?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98-5855815;招生监督电话:0598-585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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