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3 08:20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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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学:

  根据《三明市2020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明教中〔2020〕60号)和《三明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明教中〔202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县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三明市初中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在校生;

  (二)具有三明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在校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26日,考区与学校确认时间:2020年5月21日~27日,逾期不再受理中考报名事宜。2020年中考报名费收费标准按闽发改价格函〔2019〕63号文执行。

  三、考试(考查、测试)科目、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一)考试(考查、测试)科目

  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门科目。

  市级组织考查科目:英语口语、信息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5门考查科目。

  (二)考试(考查、测试)方式与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九科采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进行书面闭卷笔试,由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英语口语、信息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实行现场考查,由县中招办根据市中招办制定的测试或考查办法及标准,制订方案并报市中招办核准后组织实施。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取消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

  (三)考试(测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卷面满分各100分。

  (四)考试(考查、测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时间7月18日-20日,具体科目安排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市、县级组织的考查科目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2020年三明市职业院校需要参加面试录取的专业,面试时间和面试组织等事宜,根据市中招办通知执行。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7月18日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7月19日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英语(15:00—17:00)

7月20日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治(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五)体育与健康测试

  根据市招办通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取消了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四、成绩呈现方式

  中考成绩采用学业水平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一)按分数呈现

  2020年,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三明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9〕68号)精神,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均按卷面原始分,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70%,道德与法治按卷面原始分的40%、历史按卷面原始分的40%,生物、地理按卷面原始分的30%,体育与健康按30分计入中招总分。各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累计总分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总分共计790分。

  2021年起,根据《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三明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教中〔2019〕150号)文件精神,中招录取总分全省统一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按等级呈现

  2020年,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门学科,按各科原始成绩划定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A、B、C、D ,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今年所有考生的体育与健康按A等级计入中招等级总分。

  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学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全市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A、B、C、D、E。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按合格与否呈现

  英语口语、信息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5门考查科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五、评卷工作

  全省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市中招办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六、招生计划

学校

招生总数

普高生

体育生

中美班

沙县一中

738

650

8(篮球)

80

金沙中学

640

550

90

 

沙县五中

300

300

   

合计

1678

1500

98

80

  金沙高级中学招收的体育生90名中含女子足球生25名、男子足球生5名。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普高生计划数中各包含同城化区域普高计划数30人、20人。

  七、志愿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五栏志愿,各县(市、区)考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地达标高中1—3所。在沙县所辖初中就读的考生可填报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三明九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等达标高中1—3所,同时可填报所在地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1—2所。三明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具有沙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沙县一中、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三明九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等达标高中1—3所和所在地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1-2所,但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志愿,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志愿,可填报5所学校。

  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账户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替考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对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恢复原来信息,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基本原则

  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依据

  1.考试总分。中招录取总分为79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10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总分;其它科目按卷面总分折算为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计入中招总分。

  2.入围等级分。入围等级总分为7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按A等级10分、B等级8分、C等级6分、D等级4分折算。入围等级总分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首道门槛。

  3.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成绩。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

  4.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三)考生档案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九、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分“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三类进行。

  (一)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分数。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6倍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择优录取。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志愿优先。按考生所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4.招生区域。除自主招生录取外,各普通高中按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学籍)招收本辖区内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可不受户籍限制,面向市区、沙县、永安同城化区域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

  1.名额分配。沙县一中面向全县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60名,按生源比例分配到所辖的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进行全县统筹。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初级中学、沙县一中初中部)、农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55分、70分后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以下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

  (1)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

  (2)城区学校(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沙县一中初中部、三明北附实验学校)间转学的考生。

  统招生、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数学成绩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成绩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同分,则一并录取。

  (三)同城化区域录取办法

  同城化区域(三元、梅列、永安)内学生中考投档分达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学生志愿录取到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就读。

  (四)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沙县一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课程实验班”学生80名,面向全县招收“篮球特长生”8名。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90名。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提出,经县教育局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另行下文执行。

  自主招生须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之后进行,在此之前组织的招生考试一律无效。考生在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并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回原学校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十、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制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两种。全日制学历教育,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至6年;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学校开展非全日制教育,由市教育局负责教学点办学资格审查,并统筹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在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同时,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实行全市集中录取。录取办法:具有投档资格的(当年五年专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和中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照顾性政策

  (一)享受3分照顾的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女孩,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享受5分照顾的考生: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享受10分照顾的考生: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15分照顾的考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五)享受20分照顾的考生: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

  (六)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招商引资对象的企业高管人员及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三明市委、市政府“一企一策”政策人员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二)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保平安中考。

  (三)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四)由于转学、复学、在省外学校就读而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20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五)县中招办必须于中考前,认真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成绩核对,以及与九年级已实施的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有关信息、政策性加分等合成并库工作。

  (六)往届考生总分扣减3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19〕63号):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每人每科16元。

  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取消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际收取除体育学科外的9个科目的考试费。

  十四、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考投档成绩达360分者准予毕业。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由县招办统一组织重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或毕业考试成绩经重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因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三年内回原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当年毕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由学校收回结业证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考试合格时间为准,但不计入当年应届毕业生数。

  十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学籍管理。各校要认真贯彻《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指导、教育考生在填报志愿,在招生录取中的不正确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违规操作招生的风险防范。

  (二)规范招生行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通过市级电子招生平台统一录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招委会制定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进行招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所有普通高中班生额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设定为中考投档总分420分,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得招收录取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如生源不足,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符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降低2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

  (四)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和纪检监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县域内和跨县域的招生。要积极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高中职学校就读,跨县域生源统一纳入生源地招生人数统计。

  (五)做好复习备考。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中考备考工作的指导,指导各初中学校立足校情、学情和生情科学备考。要加强教学视导,特别要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关注“后30%学生”,抬高底部,努力提高总分平均分。

  (六)完善考点建设。2020年中考本着相对集中、规范安全原则设置考点。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建设有关规范和要求,对承担中考考试的考点,对照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符合标准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改造和完善,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七)加强宣传解读。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

 

 

  沙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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