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休学

日期:2020-11-30 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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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处室:教育局中教股、初教股
联系人:吴光明(中教股)、乐广吉(初教股)
联系电话:5855816(中教股)、5758953(初教股)
法定时限: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承诺时限:即办
是否收费:否
申请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地点:乘坐2路、7路、3路公交车在沙县实验小学站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4〕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77号)
所需材料:
•休学申请表
•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或出国签证、护照复印件
•病历需附医院收费发票
在线申报: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newApplyOnline.action?fn=applyOnlinePage&serviceid=EB6353392928CB872DBCCD661284F0A0
进度查询:http://sm.fjbs.gov.cn/queryApasInfo.action
常见问题: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PtlAskAction.action?fn=cplist&serviceunid=EB6353392928CB872DBCCD661284F0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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