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旅游发展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7-27 09:57 来源: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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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协助做好旅游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1名(不限男女)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沉稳,服从安排,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愿意从事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3.有诚实守信及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或WPSoffice; 

  4.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沙县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旅游类、管理类或财务类大类相关专业,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6.具有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不予聘用情形: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个人承诺函);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个人承诺函); 

  4.现役军人。 

  三、聘用性质 

  劳务派遣合同工 

  四、聘用流程 

  (一)发布公告  

  于2022年7月27日——8月2日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聘用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2日止。应聘人员的个人简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书发送至邮箱sx5823926@163.com,文体旅游局党组将对各项条件进行审核。 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完整,如发现有虚假或隐瞒,用人单位有权在确定聘用关系后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统一组织面试  

  拟于2022年8月9日9:00(周二)在县影剧院5楼文体旅游局会议室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局党组指定人员3名组成)。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旅游发展中心将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文体旅游局党组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招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五)确定聘用及办理手续   

  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选,受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按电话通知到旅游发展中心报到,经过组织谈话和任前培训后,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协议。 

  五、有关待遇  

  经签订协议后,薪资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奖金参照其他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给予一定补助,按工龄逐年递增,但不高于在职工作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沙县区旅游发展中心 (沙县影剧院五楼)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5823926 

  邮箱:sx5823926@163.com  

 

 

  沙县区旅游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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