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县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4-26 18:48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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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8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7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加快新常态下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全力以赴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实现我县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衡。

二、工作要点

以开展2018年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为重要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劳动用工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和督促广大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依托中介组织建立多个劳务输入合作点,切实解决招工难问题。

三、工作措施

㈠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1.加强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求职推荐等招工、引工、用工调剂措施;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服务;在全县各乡镇的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城区各社区服务平台及府前广场、长泰公寓门口的招工宣传栏上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将富余劳动力引导到企业就业;着手建立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常态化用工交流平台。

充分扩大我县企业与全国各省、市、县的相关用工信息交流,让企业与597网、智联招聘、58同城等各类招聘网站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吸引外围人才到我县就业。

2.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关系。深入开展以“企业招工、政府帮忙”为主题的企业用工服务系列活动,引导企业用足本地工,引进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人社部门牵头带领我县企业到云南、贵州、湖南、江西、河南、安徽以及省内各劳务输出重点地区招工。同时,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将企业的用工信息发布到各乡(镇、街道)保障所的信息平台上,争取拓展5至10个劳务合作县,力争新引进一批外来务工人员。

3.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组织有特色的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大型企业用工招聘、园区企业专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等各类招聘会;在洋坊新村、西山市场、金沙市场等周边农民工聚集点或各超市、汽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企业招聘活动;带领缺工企业到本县人口大镇及周边县的乡镇,利用赶集日开展招聘活动;每年的第二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各中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永安、尤溪、大田等职业学校),第四季度组织企业参加周边县市大专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如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永安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等),帮助企业招聘技术人才。

4.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帮助企业与三明职教园、三明农校等当地职业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推广“二元制”办班教学活动,建立“产学研融合一体”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沙县境内三所职业院校的教学优势,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5.大力培育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收集企业紧缺技术人才信息,县直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的技能培训。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做好技术技能的传、帮、带培养,建立各类产业基地培训中心。加强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抓好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和社会化考评。依托我县职业院校,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大力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做实校企合作工作。

㈡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引进激励机制

1.加强劳动力引进激励政策。对为我县企业新引进劳动力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的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可向县人事人才中心申请一次性奖励200元/人(引工前需向县人事人才中心报备);引导用工企业也给予500元/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引工奖励机制,对引工到本企业就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良性以工引工机制。(大中专院校是指经国家教育、人社部门主管的各类合法机构;职业中介机构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市人社部门批准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是指经市人社部门许可并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

2.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推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㈢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1.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集中地段的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通信和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根据工业园区的发展需要,适时增加、延长各工业园区公共交通线路,为各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交通便利。

2.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租赁住房,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㈣进一步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问题

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暂住地就近入学,免借读费并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及实行奖励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在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等方面与本县学生享有同样待遇。

㈤进一步规范企业诚信用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人社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及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督促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深入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建立企业诚信用工“红黑榜”。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改善员工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员工生活、娱乐设施,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实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县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装备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对工业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等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及时将鼓励政策推送到企业。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行业特点、技术要求、工作强度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适当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稳定现有的职工队伍,使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形成良性发展。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落实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成立用工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园区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以便及时对接;有关单位要将用工服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用工问题,在各司其职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用工服务专项行动。企业也应安排专门人力资源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及时报送用工信息。

㈡强化宣传

要大力宣传沙县的人文环境、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尤其是三大园区的发展前景、产业结构、宜居乐业的环境,吸引外地的求职者到我县企业工作。

㈢落实责任

各部门、企业要充分认识保障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全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创新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能管好人才,能留住人才;要加强市场引导机制,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储备,真正解决好企业用工问题。

 

附件:企业用工服务专项形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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