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朱睿等10位同志为九级职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2008〕5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确认朱睿等10位同志为九级职员,从2021年8月起执行,名单如下:
沙县区南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朱 睿
沙县区南霞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黄新政
沙县区湖源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陈光伟
沙县区青州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陈 红
沙县区高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魏庆榕
沙县区高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吴映强
沙县区高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林 浩
沙县区大洛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卢坤铃
沙县区富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游晨露
沙县区富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谢光伟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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