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三明市沙县区环境卫生中心聘用杨艳萍同志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及《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等文件要求,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同意三明市沙县区环境卫生中心正式聘用杨艳萍同志,请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从2021年12月起执行。名单如下:
沙县区环境卫生中心:杨艳萍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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