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2-04-21 15:35 来源:沙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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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文化街好孩子奶粉店等319家食品经营者(见附件):

  至2022年4月20日,你等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和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予以依法注销。 

  对此,本公告所列经营者享有要求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徐雅珍       联系电话:0598-5845831 

  特此公告。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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