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沙县区2021年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县级)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文件要求,2021年第二季度(2021年3月22日-2021年6月21日),我区扶贫小额扶贫贷款(县级)共产生利息:叁万叁仟捌佰肆拾柒元陆角柒分(¥33847.67元),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26号)文件贴息方式,本季度共发放小额信贷贴息:叁万叁仟捌佰肆拾柒元陆角柒分(¥33847.67元),具体名单和贴息金额见附件。
附件:2021年第二季度精准扶贫担保基金贴息明细表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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