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沙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沙民〔2021〕1号
日期:2021-01-08 15:38 来源: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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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养老机构:

当前,全国一些地方零星散发的本土确诊病例时有出现,加上元旦、春节是人员流动返乡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回家过年、家属探视的高峰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养老机构落实好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及区城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认真做好老年人节日返家服务保障

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两节”期间在院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两节”期同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实需要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帐,确认家里没有直系亲属是《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下筒称《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老年人离院前,应确定拟返院时间,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必要准备措施,分批有序接收返院。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指定的集中隔高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单间居住隔高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二、合理做好工作人员“两节”期间调配安排

养老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服务需求,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所在区域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区域或工作人员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求其不离院、不返乡。养老机构要提前掌握工作人员返院时间,合理调度、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返岗,预留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节后老年人返院高峰时护理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对返乡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工作人员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中高分险地区养老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人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通勤。本地通勤员工进入养老机构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老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进出人员管理,负责检查“健康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手脚消毒和测体温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亲友探视等其他人员进出

养老机构要严格“两节”期间探视规定,实行预约服务,做好流量控制。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填写2021年养老机构探访健康承诺书,严格实施体温检测,指定区域探视,不允许进入生活区。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的要严格消毒后转交。有30天内国外旅行史的人员,禁止入院探视,养老机构可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提供远程探视服务。“两节”期间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幼。

四、严格做好入院物资管控和消毒

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建议养老机构非必要不采购进口物资,如确需采购,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等信息,以便溯源追查。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五、切实消除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隐患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院感控制,根据冬春季养老机构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机构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院内交又惑染。

六、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通过电话、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醒养老机构履行安全责任主体。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风险,如有突发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冬季保暖保障,提供热水袋、添加衣被等,防止冻伤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褥疮、跌伤、烫伤等事故。

七、合理安排“两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同时,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增加节日气氛。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心理状况观察,发现有心理危机和自伤他伤倾向的老年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应急处置。

八、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各养老机构做好防控物资、必须生活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

九、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

各乡(镇、街道)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一次大检查,全面检查养老机构落实《防控指南》和本通知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养老机构防控措施

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两节”期间,三明市区域内未发生疫情的,在落实好《防控指南》基础上,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三明市行政区域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的,按《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落实防控要求,并实行封闭管理,停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返家。我县发生疫情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落实防控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封控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做好“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养老机构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发展和老年人生命安全。

附件:1.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2.2021年养老机构探访健康承诺书

 

 

 

 

沙县民政局

202118

 

 

 

 

 

 

 

 

 

 

 

附件1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入冬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恶化,国内零星散发病例不断,确诊病例再呈上升趋势,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加大,广大市民朋友要保持高度警惕,增强健康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谨慎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出行,若非必须请不要出省,若确需出省,请落实出省报备制度,单位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村(社区)居民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报备,并严格落实途中个人防护,保留乘机、乘车信息,以备溯源之需。同时,返沙后需及时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学校报到,并按照相应人群层级进行管控。

二、做好个人防护。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进入公共场所等请自觉佩戴口罩、接受扫码、测温,保持1米社交距离;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到超市、市场选购生鲜食品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清洗双手;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物要煮熟煮透;提倡居家过年,家庭聚餐尽量控制在10人以内,尽量避免前往公共餐厅聚餐,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适当运动,增强体质,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

三、守护个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自觉避免接触他人,佩戴口罩,及时到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回忆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落实人物同防。非必要不安排出省旅游。避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收到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包裹,应先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或在阳台等室外空旷处放置一段时间再打开,处理完包裹、邮件后,立即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消毒。

五、关注疫情信息。关注疫情信息人人有责,但要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疫情信息为准,不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未到松懈时,防控需自觉”,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也没有旁观者,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更好地保障大家的健康与安全,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每个市民应有的贡献!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双节”!

 

 

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

 

 

 


附件2

2021年养老机构探访健康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单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是       家属。我已了解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呈报并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抵沙前14天的体温和症状均正常。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选择相应一项在□内划✓)

1.抵沙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是 □ 否

2.抵沙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 是 □ 否

3.抵沙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关病例? □ 是  □ 否

4.抵沙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内划✓.

症状:□ 发热 □ 寒战 □ 有干咳 □ 咳痰 □ 有鼻塞 □ 流涕 □ 咽痛有头痛 □ 乏力 □ 有头晕 □ 胸闷 □ 胸痛 □ 有气促 □ 恶心□ 呼吸困难 □ 呕吐 □ 腹泻 □ 结膜充血 □ 腹痛 □ 有其他症状

二、本人在探访前已接受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日期: 月  日;报告日期: 月  日),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探访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探访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在探访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传染病防控各项规定。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承诺日期: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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