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水利局关于接受福建省沙县五湖矿业有限公司小岭石灰石矿水土保持设施阶段性验收报备的公告

日期:2019-10-21 10:39 来源:沙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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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0月21日,我局接受了福建省沙县五湖矿业有限公司小岭石灰石矿水土保持设施阶段性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月21日-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98-5823972

通讯地址:沙县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3楼

   编:365050

水土保持设施阶段性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沙县小岭石灰石矿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省沙县五湖矿业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

阶段性验收单位

福建省沙县五湖矿业有限公司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阶段性验收鉴定书

 

沙县水利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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