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风林新型催干剂及酚醛树脂和塑料稳定剂生产项目备案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0]G100158号
项目代码 |
2020-350427-26-03-075172 |
项目名称 |
沙县风林新型催干剂及酚醛树脂和塑料稳定剂生产项目 |
企业名称 |
福建风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马铺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占地17亩,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建设层高11米厂房1幢4000平方米、层高12米厂房1幢200平方米、原料仓库1幢500平方米、成品仓库1幢500平方米、综合楼1幢600平方米、污水池200平方米、锅炉房200平方米、储罐区400平方米、停车库200平方米,购置反应釜、 锅炉、储罐等设备,建设年产1万吨新型催干剂(异辛酸钙、异辛酸锌、异辛酸钴、异辛酸锰)生产线(含年产1000吨塑料稳定剂即硬脂酸钙、硬脂酸锌生产线)1条、年产3000吨酚醛树脂生产线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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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580.00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680.0000万元,设备投资 600.0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3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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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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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安全生产、用地、规划、消防、环保、节能审查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 2.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3.本备案所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装备,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应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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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4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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