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康养城周边路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0-03-05 16:22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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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康养城周边路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康养投发[2020]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康养城周边路网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明生态新城明城康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采用高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2054.244米,道路总面积21540平方米。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其中: 

  A线道路设计起点接现状金桥路,终点接现状金港路。设计全长764.30米,道路宽度18 米。 

  B线道路设计起点接现状金泉路,终点接北大附中处已建道路。设计全长648.25米,道路宽度15 米。 

  C线道路设计起点接现状金泉路,终点接北大附中处已建道路。设计全长644.7米,道路宽度为15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01.7万元。其中,勘察费用36.71万元,设计费用99.89万元,施工费用5539.06万元,监理费用90.48万元,重要设备费用198万元,其他费用537.56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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