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北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0-09-28 15:31 来源:沙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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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城北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城北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北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427-47-01-072811)。 

  二、建设单位: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第六中学东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988平方米。建设高度为6米的钢结构雨棚1215.76平方米,水泥路面硬化500平方米,室外地面透水砖铺贴680平方米 ,砌院墙40米 ,雨污管网改造300米,绿化面积460平方米,给水管网改造100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64.98万元,其中: 勘察费用5万元,设计费用10万元,监理费用5.52万元,施工费用220.8万元,其他费用23.66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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