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04-02 08:35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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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三明市沙县区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文旅〔2022〕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市沙县区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4-350427-04-01-223348)。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体育中心。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金沙西路10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采用国际标准跑道,改造400米塑胶跑道7000平方米。采用人造草皮面层,改造11人制标准足球场8000平方米。改造管理房85平方米,卫生间100平方米。建设安全围网2000平方米,绿化80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5.07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5.1万元,施工费用682.93万元,监理费用11.81万元,其他费用45.23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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