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04-02 08:36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 | | |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城发〔2022〕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代码:2204-350427-04-01-994443)。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双溪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洞天岩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际岩村和灵元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采用复合生态净水技术,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站11座。其中,改造日处理1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3座,日处理15立方米的8座。改造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周边农田。 

  改造居民户用三格化粪池60座,DN100-DN200收集管网13616米。改造原有人工湿地18500 平方米。 

  安装隔离围网16千米,宣传牌12块,交通警示牌50个。安装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1套,水库环库路视频监控系统1套(含网络智能球机12个,显示大屏12平方米等)。完善现有事故应急导流槽及收集池。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85.01万元。其中,勘察费用60万元,设计费用43万元,施工费用1555.01万元,重要设备1436.35万元,监理费用70.29万元,其他费用320.35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