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周边路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08-29 17:58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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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批复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周边路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周边路网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周边路网(项目代码:2208-350427-04-01-490433)。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生态新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782平方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道路总长737.3米,铺设雨水管网1648米、污水管网747米、强电缆线7038.1米、弱电缆线6358.8米,安装路灯39套,绿化面积204平方米。其中: 

  道路A线全长254.5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按双向两车道布置,道路红线宽度15米,其中沥青路面宽9米,人行道宽6米; 

  道路D线全长为482.8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按双向四车道布置,道路红线宽度21米,其中沥青路面宽15米,人行道宽6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440万元,其中:勘察费16.1万元、设计费80.6万元、监理费60.8万元、施工费25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0.2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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