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09-22 16:49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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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批复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生态新城金泉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350427-04-01-734082)。 

  二、建设单位: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生态新城金桥路西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8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99.39平方米,建设一级消防站1座。其中,建设执勤楼1幢4378.1平方米(含业务用房1646.74平方米,业务附属用房1715.39平方米,辅助用房1015.97平方米);备勤楼1幢1444.83平方米(含架空层250平方米);门卫51.41平方米;训练塔125.05平方米。购置灭火类消防车2部,专勤类消防车1部,个人防护装备1000余件(套),抢险救援类器材1500余件(套)。配套建设水域训练设施660平方米,绿化1723.93平方米,场地硬化4131.24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410万元。其中:勘察费用25.1万元,设计费用125.3万元,监理费用93.1万元,施工费用3009.5万元,设备购置费1070万元,其他费用1087.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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