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认定?

日期:2022-06-10 08:37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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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商办企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区外提供,居住未满六个月的可待六个月满后提供,下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含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原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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