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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委员“迎奥运”歌手比赛的活动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28 16:36:56

政协各专委会、机关各办公室:
现将县政协委员“迎奥运”歌手比赛活动的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迎奥运、展风采、促和谐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沙县政协委员会
2.协办单位:沙县宏光化工有限公司  
3.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本次比赛成立领导小组、评委组。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宣传组、业务指导组、安全保卫组。评委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由领导小组邀请专业人员5—7人组成评审团,现场直接打分评定。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赛的策划、组织、筹备、总体协调。
1.组织组: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印发、督促,按时上报并收集参赛名额、歌手和歌曲,负责茶水、就餐,奖品、证书的购买发放,座位标识打印、现场颁奖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宜,积极配合业务指导组布置好比赛现场。
2.业务指导组:负责比赛舞台的布置,提供比赛所需音响设备、舞台背景设计,安排好舞台监督人员、舞台工作人员以及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决赛歌手出场顺序的抽签和特邀节目的预演预排工作。
3.宣传组:负责前期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宣传报道,领导讲话定稿,政协知识、奥运知识问答题的收集准备。
4.安全保卫组:负责决赛现场周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过往行车、人员疏导,决赛现场所邀请嘉宾和政协委员坐椅搬运及摆设、及入座时的引导、和邀请嘉宾,特别是老同志的接送及卫生保健工作。
评委组由从事声乐演唱、评论、创作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公正、公平对选手作出评定和打分,
三、参赛规则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在沙的省、市、县政协委员
(二)参赛内容和要求:
1.参赛曲目要弘扬时代主旋律,旋律优美,内容健康的中外优秀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的歌曲;
2.参赛不分唱法,形式包括:独唱、二重唱、小组唱等。
3.服装、伴奏带(DVD或VCD)由选手自备(原生态唱法除外),选手提供的伴奏带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需歌伴舞歌手自行组织伴舞者。
4.每人(组)限唱一首,每首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
5. 参赛时如出现选手得分相同者,由评委组评定。
6. 参赛选手须提前1个小时到赛场签到,并将伴奏带注明参赛者名字、序号、歌曲名、歌曲序号、声道等交到业务指导组,主持人宣布名字3次不上场作自动弃权处理。
7. 决赛时,委员及观众可以在现场观看整个比赛过程,并在期间加入互动问答(政协知识、奥运知识问答)和观看特邀的节目演出。
8. 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的工作,对分数有异议者可于比赛后递交申请书给领导小组负责人。
(三)参赛程序:
1.预赛由各界别自行组织并在5月15日以前完成;
2.参加初赛歌手的推荐以界别为单位推荐,每个界别推荐1—3名;各界别委员应积极为参赛歌手提供尽可能的时间和经济方面的支持;
3.决赛歌手由经参加初赛后评委组确定的歌手参加。
(四)初赛及决赛时间、地点:
1.初赛:6月中旬在东方明殿举行;
2.决赛:决赛由本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决赛地点暂定政府广场。
(五)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组织奖和歌手奖两大类。组织奖从各界别中产生,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歌手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从参加决赛的歌手评出并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根据活动的需要,经领导小组主任会议研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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