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答复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053号建议的函
胡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沙县双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第105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关于制定出台沙县双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双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已将双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有关项目上报列入三明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为了进一步做好双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区里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编制了沙县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将双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监控能力建设、风险源应急防护以及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其中,并向上争取资金。
二、关于强化双溪水库水源污染防治保障水质安全的建议
我区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防治。南霞乡全乡生活垃圾由沙县风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理,为期两年;现有一座集镇污水处理站,其余村庄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同时,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我区已制定下发了《沙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并将南霞乡上游7个村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整治计划。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区政府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减量工程,开展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推广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施秸秆还田,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加强培训宣传,提高农民科学选药、精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推动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2022年提升至95%以上。加大田园环境整治力度,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强商品林赎买工作。关于商品林赎买。区林业局将积极向省林业局争取国家商品林赎买项目资金并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项目预算资金,认真推进商品林赎买工作。关于生态补偿问题。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23元,天然商品林补偿标准为23元,沙县双溪水库内的生态林和天然商品林按照上述标准均已补偿到位。
(三)关于完善双溪水库水源地环保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区投入十多万元积极开展双溪水库水源地勘界定标等相关设施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双溪水库一级保护区设立4个界桩,2个界标,2个交通警示牌和1个宣传牌;在二级保护区设立3个界桩,2个界标,1个交通警示牌和1个宣传牌;在准保护区设立6个界桩和1个交通警示牌。目前正在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完善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风险源应急防护和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
(四)关于加快建立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
经向市里相关单位咨询与了解,目前向三元区中村乡提供的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400万元是主要是由三明市财政部门和原先梅列区、三元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及明源水电公司从供应下洋水厂水量每吨提取的水资源保护费中安排每年专项资金筹措组成。另外,根据《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重点流域资金仅用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项目建设以外的生态补偿。区水利局将积极争取将双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列入沙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奖代补。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们的环保工作,望今后多提出有关宝贵意见,继续支持我们共同的事业。
局 长:罗积本
联系人:黄健
电 话:5851269
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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