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7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2-05-24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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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海翼天成一期与金沙第二小学之间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我局及相关部门长期以来也一直比较关注行人过街问题,但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区财政面临的资金压力也与日俱增。根据《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计标准》(DBJ50-T-278-2018),人行天桥及人行通道出口处需留有5米间距,早期建设的老城区道路路面较窄,道路两侧建筑紧邻道路,如建设人行天桥,天桥的人行梯步、桥体会占用现有较窄的人行道和车行道,更加影响人流和车流的通行。因此并非所有路段都适宜建设人行天桥。需要专项规划结合控规统筹考虑车行与人行之间的关系。在进行相关的规划编制时,你们提出的增设人行安全天桥的位置,我们会在天桥建设选址时予以考虑,并开展进一步的研究论证。 

    

  领导署名:宁贵勇 

  联 系 人:黄心怡 

  联系电话:0598—5823025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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