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门片区拆迁改造的通告
沙政〔2010〕23号
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东门片区拆迁改造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沙县东门片区改造已列入县委、县政府2010年城建工作项目。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东门片区进行拆迁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四至范围:东起东山村委会、西至建国路沿街商住楼后道、南起李纲东路、北至鹰厦铁路控制线以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东门片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应保持现状,原则上暂停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房产过户等手续。禁止单位和个人实施以下行为:
㈠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㈡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㈢擅自转让房地产;
㈣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㈤架设或埋设电力、通讯杆线;
㈥其他改变房地产现状的行为。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自觉遵守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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