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是什么?
办理依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县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沙人社〔2019〕74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领范围:由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就业见习单位。
申请条件: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招用的就业见习工作满三个月方可申请补贴。
申请材料:《三明市就业见习计划补助申报表》、《就业见习协议书》、《承诺书》、《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单》、《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工资银行流水回单、考勤材料、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有关凭证、毕业证、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失业青年须在见习前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未参保证明等材料。
补助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联系电话:0598-88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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