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日期:2025-02-12 来源:沙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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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务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交付订金的乙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合同内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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