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扶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三明市沙县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每人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还可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49-59周岁每人每月1240元,属低保的每人每月1530元、60-69周岁每人每月1640元,属低保的每人每月1930元、7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740元,属低保的每人每月2030元:
1、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2、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3、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若你符合上述条件,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1、户口簿;2、身份证;3、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4、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死亡证明);5、独生子女证;6、沙县农商银行卡或存折或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什么时候发放?
在每年12月31日前,由沙县农商银行代发至申请人本人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年发放一次。
还有其他优惠政策吗?
1、针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家庭重点人员,提供定期访视、紧急联系、生活照料、陪同就医、陪伴陪聊等服务;
2、特殊家庭医保享受政府部门资助;
3、为特殊家庭参保意外伤害保险;
4、为失独家庭参保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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