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以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同时促进他们重新就业。
概述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通过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获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的基本生活费用,这笔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申请对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享受补贴(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每月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沙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失业金月发放金额为1629元。)
申请说明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及时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减员操作。用人单位完成减员操作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失业保险金或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2.待遇领取人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如果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已经关联电子证照,可以不用提交。
办理流程
- 登录“掌上12333APP”——点击首页“服务”专区;

- 下滑至“失业保险”栏目——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 阅读好条款后点击“业务办理”。

- 按照网页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与相关材料;
提交成功将自动生成受理号,若审核不通过,相关部门会出具不通过文书并告知,审核通过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办理地址
电脑端:si.zwfw.mohrss.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手机端:掌上12333APP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
现场办理: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长泰南路18-23号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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