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沙县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司〔2018〕143号

各基层司法所,县公证处,福建竞成、欣光、科海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股室:

  为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沙县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沙县司法局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诚信沙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委办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改善信用制度环境、强化信用文化氛围、拓宽信用服务领域、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抓手,加快形成框架完整、运行高效、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最优”新沙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总体原则

  ㈠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立足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思路、目标和阶段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由易及难,有序推进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提升,逐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㈡整合资源、协调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理,完善沙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优化信用信息公开查询,集中公示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信息,逐步形成覆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综合社会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㈢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奖惩联动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三、重点任务

  ㈠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公证处主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公证律师管理股。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统筹协调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㈡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

  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的信用理论、实务运作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队伍建设的培训内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建设守法信用、高效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㈢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建好用好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将诚信建设要求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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