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富政〔2023〕47号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2023年以前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审核,其中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主要内容已失效,需要予以废止。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制定富口镇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富政〔202220号),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

2023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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