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知》(明政办〔2023〕2号)、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察报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6号)和中共沙县区委办公室 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委办〔2023〕1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抓好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夏茂镇制定了《夏茂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夏茂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知》(明政办〔2023〕2号)、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察报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6号)和中共沙县区委办公室 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沙委办〔2023〕11号)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决定自2023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省对市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涉及的鳗鱼养殖污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环保办、水利工作站、河长办按职责权限分别牵头,相关村(居)
㈡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河长办按职责权限分别牵头,相关村(居)
㈢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12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2%。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牵头,畜牧兽医站,相关村(居)
㈣2023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减少鳗鱼养殖量37%。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畜牧兽医站,相关村(居)
三、攻坚措施
㈠减量。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坚持“以水定产”,消减鳗鱼养殖规模,按县(区)域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控制养殖总量减少。同时,推进鳗鱼加工产业,提高养鳗效能。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村(居)
㈡控水。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协助区水利局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水利工作站,相关村(居)
㈢严管。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排污行为。强化联动执法,督促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河长办,相关村(居)
四、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
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定期调度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㈡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
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村(居)和各攻坚目标部门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辖区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
㈢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各相关村(居)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积极参与部门联动排查,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夏茂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辉木 人大主席
第一副组长:万 恒 四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卓成海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世凯 环保办主任
罗光波 水利工作站站长
谢德椿 河长办主任
吴金富 畜牧兽医站站长
成 员:肖 颖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饶雯雁 环保办工作人员
罗文斌 河长办工作人员
赖晓东 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
张 斌 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环保办,环保办主任张世凯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办工作人员饶雯雁任联系人,承担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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