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1300-2012-000386
- 备注/文号: 沙政〔2012〕594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12-10
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国安度假村违法建设的公告
沙政〔2012〕594号
虬江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制止国安度假村内严重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良好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安度假村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安度假村内未经依法审批,擅自新建、扩建或改建,包括擅自在绿地、空地、通道、阳台、平台和楼顶等违章搭建的一切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均属违法建设。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单位或个人必须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对继续抢建的单位或个人,县政府将依法组织执法人员予以拆除。
三、对拒不执行本公告,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沙县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