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观邸小区命名的批复
沙政〔2017〕224号
凤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观邸”小区命名的请示》(凤岗办〔2017〕162号)悉。经研究,同意沙县天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长兴路东侧C地块(竟得宗地编号为P20170901)开发建设的小区命名为观邸,其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长兴路、南至道路、北至规划道路。请按规范标准及时组织编排设置该处门楼牌。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